驾考新规将实施 网传“标准”虚假 且看权威解读

24.03.2016  10:49

  “[ 权威发布 ] 收好!新驾驶证扣分标准4月1日起实行!这次是真的!孩子坐副驾扣6分罚300元,闯两次红灯直接吊销驾驶证……”在历经多次“新扣分标准将实施”的网络谣言“狂轰滥炸”之后,最近几天,微信朋友圈里又开始流传新交规的信息,而且言之凿凿———公安部139号令将在4月1日开始施行。

  有不少读者就慌了,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微信上传的消息准不准啊?是不是要执行新的扣分标准啊?139号令到底是啥啊……

  3月22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考试科科长王岩。据王岩介绍,即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即《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其中涉及到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涉及到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

  所以,到了4月1日,公安部139号令开始实施,驾驶证记分标准不变,依然是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网上流传的所有“驾驶证扣分新标准”都是忽悠!

  那么,“新规”到底有哪些变化呢?王岩就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全面推行互联网应用平台

  据王岩介绍,新规首先推广互联网服务,要求尽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但是,我市不在试点城市之列。

  不过,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列出了驾考改革时间表。预计到2018年,全国均将实现“自学直考”、“自主约考”。

  异地考试领证换证更加便捷

  据王岩介绍,公安部第139号令4月1日实施后,将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139号令明确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每年体检年龄调整为70岁

  公安部139号令中,调整了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新规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残疾人驾考身体条件限制放宽

  针对残疾人放宽考试条件的新规定,王岩特别强调,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新增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上肢残疾人报名机动车驾驶,需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小伙伴们,看明白了吗?4月1日将实行的“新规”不涉及违法扣分标准,网上传言是假的!假的!假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为此,松花江网提醒广大网友,要理性对待网络上流传的各种“新交规”,也希望个别微信公众平台保持专业素养。当然,即便没有最新交通违法扣分标准出炉,每一个交通参与人也都应该文明上路,安全驾驶。      (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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