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吉林省累计淘汰黄标车6万余辆

20.07.2015  10:56

19日,新文化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截止2015年1至6月底我省已累计淘汰黄标车6万余辆,其中营运黄标车1.8万余辆。

按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2015年初,省环保厅会同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对全省在籍黄标车和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基本信息数据进行了认真筛查,确定全省现有在籍黄标车12.8万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到2015年年底前淘汰5万辆在用运营黄标车,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的淘汰计划,并根据车辆号牌所属地市,对黄标车淘汰任务数量和车辆信息明细进行了细化分解,下达给各地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

同时,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源头控制,不断提高新注册登记和外阜转入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全省全面实行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各级公安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和转入车辆落籍业务时,严格查验车辆相关信息,对低于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确保了黄标车和老旧车保有量只减不增。

目前,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全部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同时,对经多次维修治理后仍达不到机动车年度检验要求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坚决予以强制报废。

新文化报(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