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3.10.2015  14:39

  长春晚报记者 徐微

  12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通过审议,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超限车辆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对贫困边远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我省将增加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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