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6.12.2015  10:33

(2015年12月25日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中旬在市机关会议中心和五洲花园大酒店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并讨论中共吉林市委书记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其他报告;

  5. 大会发言;

  6. 有关人事选举事项;

  7.  审议通过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