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个强化”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08.12.2018  01:23
徐家新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 徐家新在东丰县公安局调研
  • 徐家新听取东丰县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 徐家新在东辽县检察院调研
  • 辽源市委书记柴伟参加座谈会
  • 座谈会会场
  •   12月6日至7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赴辽源市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扫黑、除恶、治乱、打伞、问责”并举,持续保持强大攻势,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调研期间,徐家新先后到东丰县公安局、东辽县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基层一线纪委监委人员、侦查员、检察官、法官、律师代表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征询意见建议。在辽源市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后,徐家新充分肯定了辽源地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出要求。

      徐家新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好郭声琨书记提出的实现十个“新突破”的要求,确保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一阵风”“搞运动”“虎头蛇尾”等错误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节奏,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扫黑除恶专班建设,挑选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科学调配办案资源,实现专案专人专办。

      徐家新强调,要切实强化打击重点,着力在打“”破“”、打“”断“”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完善线索核查机制,探索联点包案机制,推进内部清理机制,对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严肃处理、铲除毒瘤、绝不手软。要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充分发动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盯住重点领域和区域,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加大重点行业的排查力度,对“零举报”的要实行约谈。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处置财产刑的范围、标准和界限,正确、严格、从重适用财产刑,不断加大与公安、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力度,通过合法处置财产,严格执行财产刑,捣毁犯罪分子的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减小其再犯风险。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统筹协调、重点案件会商、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系统梳理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而转化成好制度、好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的解读、研究和培训,确保参加这项工作的干警把法律和政策吃透,防止出现工作失误,推进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

      徐家新要求,要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和执法办案一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采取多种方式督导检查工作。要重点围绕督导检查“六看”工作目标,紧盯突出问题,细化督导任务,确保跟踪整改,特别是重点解决好重视程度不够、深挖彻查不到位、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宣传工作管理,扩大宣传工作渠道,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成果、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出去,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政策交给群众,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线索核查工作,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辽源市委书记柴伟,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瑞,辽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省扫黑办、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