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长春将推行网络发票 零成本开具网络发票

13.11.2014  11:53
核心提示: 从今年12月1日起,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的普通发票,可以实行网络开具。

   新文化报讯(记者 栾喜良) 12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长春市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新闻发布会,从今年12月1日起,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的普通发票,可以实行网络开具。

  记者了解到,在传统的发票管理模式下,纳税人因领购发票、验旧发票,往返于经营场所与税务机关之间,不能满足纳税人减少办税时间、节约办税成本的需求;假票的出现,纳税人很难辨别发票真伪,不能满足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些困扰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网络发票应运而生。2009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了“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普通发票改革思路,倡导全面提高发票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13年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发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30号),规定2013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网络开具普通发票工作。税务总局确定的发票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明确了网络发票是未来发票管理的主导模式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