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29.06.2017  12:41

  2016年,我省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组织动员全省上下,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我省发布了《2016年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全省四大水系水质总体良好,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空气质量方面,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大幅下降。

  水环境方面,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全省13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良好。全省41条江河、85个国控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监测断面29个,占34.1%;Ⅲ类水质监测断面28个,占32.9%;Ⅳ类水质监测断面9个,占10.6%;Ⅴ类水质监测断面4个,占4.7%;劣Ⅴ类水质监测断面15个,占17.6%。全省85个国控监测断面中,62个达到水质控制目标,占72.9%。松花江干流、图们江干流、鸭绿江干流和辽河干流四大水系水质总体良好。

  《公报》显示,围绕重点流域,在松花江流域,实施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安排水环境治理项目301个、总投资412亿元,打造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等重点标志性工程;在辽河流域,组织实施了“两市五县共治辽河水专项行动”。

  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取缔关闭38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小规模的工业企业,推动40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建设降解型湿地37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41个、垃圾治理项目87个,新增畜禽粪污加工能力8.94万吨;加快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7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吨、提标31.5万吨,新建污水管网400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湖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