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关工委、长春市司法局“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刑、戒毒康复青少年矫正矫治工作成效初显

30.08.2018  12:16

根据长春市关工委和长春市司法局2018年6月25日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刑、戒毒(康复)青少年矫正矫治工作方案》(长关联发[2018]10号)要求,截止8月22日,各项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自7月5日召开全市动员会之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工作的开展,积极与市关工委加强沟通协调,一是与市关工委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主任由市关工委执行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和市司法局关工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关工委和长春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下设长春市关工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司法局社区戒毒(康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层级对接机制。市司法局本级制作了横向与市关工委,纵向与十个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对接表,明确了各层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保证了工作自上而下的有序衔接;三是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市司法局主管副局长为司法行政系统会议召集人,孙志彤副局长多次指导、督导,确保了工作的推进;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在《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青少年矫治工作分解表》,将组织领导、开展培训、全面推开、总结提高和创新发展五个阶段任务进一步明确,明确了完成的时间表和措施;制定了工作统计报表,通过基础数字来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十个县(市)区司法局都能以较高的政治站位重视并组织此项工作,将五老志愿者参与矫正矫治工作作为增强教育转化效果、完善工作机制和更好地挽救失足下一代的重要手段,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参照市司法局的做法,积极沟通协调当地关工委,根据工作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了相应组织,除德惠市外其他九个县(市)区司法局均建立本级关工委,均进行了对接,建立合作关系。

二、摸清底数,明确矫正矫治服务对象

十个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35岁以下青少年进行梳理划分,整理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青少年750人,其中社区戒毒702人,社区康复48人,提供给本级关工委,为“五老”志愿者的提供帮扶对象。

三、积极推荐,选拔配备“五老”志愿者

各县(市)区关工委为配合作好矫正矫治工作,积极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五老”人数及人员信息,有8个县(市)区关工委已提供“五老”志愿者人数共计407人,其中老党员235人,老专家30人,老教师83人,老战士32人,老模范27人,为下步建立帮扶小组做好了铺垫。

四、大胆尝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各县(市)区司法局在做好基础工作基础上,有的尝试开展了培训和见面对接活动,如榆树市华强街道关工委与司法所召开了与戒毒康复青少年见面对接会,提供“五老”人员5名,对接9名青少年,有的采取一帮一,有的采取一帮多,榆树市司法局主管领导、榆树市关工委主任和华强街道关工委书记均参加了会议,让青少年人员感受到了亲情般关怀,非常温暖,为后续教育帮扶工作开了好头。截止目前,开展见面工作25次,涉及五个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培训活动17次,涉及6个县(市)区司法局,为后续工作的全面铺开,整体推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