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新闻发布会

06.11.2014  17:42

 

 

10月10日上午,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情况,并与副局长管德华分别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臧忠生在会上介绍,8月2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同时颁布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部配套规章,进一步从法律层面规范和固化了“宽进严管”的监管体系,也为下步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至此,国家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标志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臧忠生指出,《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出台,对政府部门而言,标志着我国对企业的监管模式由以往封闭单一的部门监督模式,进入到信息公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的模式;从事前监督、控制和审查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多方协同共治的全新模式,从而更多地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对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监管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企业而言,在充分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将企业向行政机关负责变为向全社会负责,向广大消费者、对全体公众全方位的负责,促使企业切实承担起道德和法律的责任,对于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就我省贯彻实施《条例》的进展情况,臧忠生说,为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过前期论证、立项、招标工作,已经全面建成,并于10月1日正式开通。现在,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免费查询工商部门和企业公示的相关信息,将对解决公众和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二是集中清理核查工商登记数据。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先后组织全省各级工商局集中开展了几轮工商登记数据清理核查工作,有力确保了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全省150万户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信息都已经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了公示。三是强化工商系统内部培训。从9月中下旬,省工商局连续举办了多期工商系统负责人培训班和业务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全省工商干部2000余人次。各级工商局按照省局要求,层层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准确回答企业在公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操作。目前,全省各级工商窗口和基层工商所人员参训率已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企业培训。为使广大企业知晓并熟悉信息公示操作流程和要求,9月末至10月初,省工商局对企业开展了集中培训,重点围绕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等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讲解,详细演示公示操作流程。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局通过面对面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视频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全省25万户企业开展轮训,确保企业培训面达到100%。五是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服务工作。省工商局加大服务力度,一方面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发放宣传单、上门指导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正确掌握申报流程;另一方面加大咨询服务力度,全省各级工商局均设置至少2部以上咨询电话,并通过各大媒体及省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同时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现场指导企业填报年度报告。

臧忠生介绍,目前,我省贯彻实施《条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随着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全面开通,现在广大市场主体可以免费查询交易对象的相关信息,广大社会公众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有关情况,相信必将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