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多部门突击检查3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13.11.2014  10:35

  12日,市“禁燃”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分为3个联合检查组对我市3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

  新颁布的《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将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区域。目前,我市31处烟花爆竹零售点都按《条例》规定,迁至四环路以外。当天,联合检查组对这些零售点的证照、防火、储存、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记者跟随一组检查人员,先后对宽城区北四环路、北凯旋路、青年路等区域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发现这些零售点在证照办理、货品储存、销售记录、防火器材等方面都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销售人员对有关规定也非常熟悉。一名销售人员说:“公司定期一个月或半个月开展一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办理处处长蔡波表示,这次联合检查依照我市“禁燃”办清理源头、标本兼治、宣传先行的工作思路,保证禁燃、禁售工作顺利推进。

  虽然绝大多数企业符合相关规定,但有个别企业存在实际经营地点与登记地点不符、销售场所灯线裸露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对相关经营企业已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