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视春晚宋小宝《吃面》小品中的面条钱该不该付?
消协:店家在误导消费,消费者应付汤面钱
律师:如果宋小宝支付炒面钱可四倍索赔
“哥,没给钱呢!”“给什么钱?”“汤面钱!”“汤面我用炒面换的给什么钱?”“那炒面你也没给钱呐!”“那炒面我也没吃我给什么钱啊!”
农历腊月二十八,著名喜剧演员宋小宝和程野主演的小品《吃面》在辽视春晚的黄金时间上演,一时间,“海参炒面”“有瑕疵”“没毛病”“三管辣根”等话语也流行起来,然而,留给人们最大的话题,则是宋小宝吃的几碗面条该不该给钱。
为此,长春一对小两口徐先生和王女士还因为这个问题发生了辩论。
丈夫
吃了啥面给啥钱天经地义
徐先生认为,宋小宝最初点的是海参炒面,但是里边没有海参,要求换了,店家也给换了,所以这个矛盾就已经解除了,重新上了一碗汤面,就跟宋小宝进了饭店,点了一碗汤面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汤面必须得给钱。而后边又吃了两碗,更得付钱了,吃了哪种面给哪种面的钱,天经地义。
妻子
饭店欺骗在先不应该付钱
王女士认为,饭店菜单上写的是海参炒面,结果里边没有海参,这就是欺骗了消费者,所以,后来的汤面是在商家犯错之前提下上的,宋小宝不应该给钱。而且宋小宝说的也挑不出毛病,汤面确实是炒面换的,炒面也确实没有被宋小宝吃掉,辣根和大蒜是免费的。不给钱有道理。
网友
宋小宝偷换概念应该付钱
其实,“海参炒面”在小品播出之前,就是一个段子,同时,类似这样的包袱也有一些,很多网友也针对面钱是否应该付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很多网友都认为宋小宝该付汤面钱。
网友@蒲公英先生说:偷换概念。宋小宝将“一碗未付款的海参炒面”偷换成了“一碗已付款的海参炒面”,用来换了一碗汤面,造成汤面已付款的假象。
而网友@孙笑还找出类似的问题。“你去百货买裤子,试了一条,看不合身,完事服务员说那就看看有没有合身的衣服,完事你就在他家拿了件合身的衣服就想走,服务员拦住你了,说给衣服钱,你就说我衣服是拿刚才那不合身的裤子换的给什么钱?你说你到底该不该给钱?”
饭店经营者
面条点了吃了凭啥不给钱
针对此问题,记者还电话采访到位于长春市自强街上一家面馆的服务员田女士,她认为,面条既然被宋小宝吃了,他就应该给钱。
“首先,这个海参炒面,人家点的是有海参的炒面,饭店就不应该糊弄人家,上没有海参的炒面,所以,这个海参炒面宋小宝不吃要换,没毛病。但是,后来上了一碗汤面,没有任何问题,宋小宝也吃了,凭啥就不给钱呢?给他做好了,端上来,他就得给钱。”田女士表示,如果顾客要的是重庆小面,但是面上来了,顾客说不想吃了,也是要付钱的。
同时,田女士还补充,在实际的经营中,他们店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顾客,如果是他们给顾客做错了,他们一定重新给顾客做一碗顾客要的面条。
律师
后两碗汤面钱也应该付
随后,记者还咨询了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邱律师表示如果宋小宝付了炒面钱可以追偿,但是吃掉的三碗汤面也不能逃单。
“这属于一种合同变更,起初,宋小宝解除了买一碗炒面的协议,后来建立了购买汤面的协议,他也吃了,他应该付汤面的钱,”邱律师说,而海参炒面则是一种商业误导,但是宋小宝没有购买并吃掉,因此这种商业误导没有成功,宋小宝可以去工商部门举报,但不能追偿。而如果宋小宝支付了炒面的钱,那他就可以向商家要求炒面金额四倍的赔偿。
“而宋小宝除了起初吃了一碗汤面,后来又演示吃了两碗汤面,因为他都吃了,所有后边的两碗汤面也是应该由他付钱的。”邱律师说。
消协
小品中店家在误导消费
对于这个问题,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饭店和消费者都有问题,店家是在误导消费,消费者吃了换好的汤面也应该给钱。
同时,钟秘书长还提出了自己对消费者和商家的建议。“首先,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饭店发现了问题就要像宋小宝一样及时的提出来,否则等把炒面吃没了,最后连证据都没有了。同时,我们也希望市民们都成为市场环境的监督员,监督商家的所有不好行为。其次,对于商家而言,希望他们尽好自己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像小品中的海参炒面,就应该在菜单后边标注好,该炒面因厨师名为海参而命名。”钟秘书长说。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常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