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基层工作处:学术期刊违规收取“版面费”问题应引起重视

22.06.2017  15:21

  据报道,只有小学文化的王健权等9人在京成立公司及“采编部”,冒充正规杂志,非法出版山寨期刊,刊登文章并收取作者“版面费”。2014年1月至10月间,短短10个月该团伙狂赚“版面费”1200余万元。2016年8月,王健权等被控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受审。

  其实,王健权案并非个案,只是揭开了当下学术期刊收费发论文现象的冰山一角。发表论文交“版面费”已是我国学术界一个公开的潜规则,甚至已成明规则。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学术期刊成了“给钱就刊”的“论文期刊” ,学术期刊沦为商业交易的沃土。

  交“版面费”发表论文,其实质就是以金钱作为标准发表论文,甚至搞“价高者得”的游戏,至于论文质量这一最重要的发表标准却被弱化。显然,这样的论文并没有科研价值可言,也谈不上什么创新,纯粹是浪费,其弊端不仅助长了学术腐败,更重要的是罔顾论文创新水平的现象,与作为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引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创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

  2015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明确指出不准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落实国办这一禁令,治理违规又阻碍创新的“版面费”问题,审计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不仅要查学术期刊违规收取“版面费”,还要查高校、科研院所经费支出违规列支“版面费”,促进学术期刊回归“学术化”,去 “商业化”,最大限度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省厅基层工作处  李立春    杨志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