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邮政公司代征地方税费试点工作启动

10.07.2015  10:57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防止税收流失,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决定借助邮政公司营业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委托全省邮政公司代开自然人所需的一定额度内的普通发票,并代征相应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经过一段时间准备,委托代征试点工作在农安县启动,6月26日,农安县地税局、农安县国税局分别与农安县邮政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征税费协议、委托代开国税普通发票协议。随着试点工作进展,代征工作将适时向全省推广,届时,纳税人在家门口就可以缴纳税款、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