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片大头儿子惹出官司 杭州公司向央视索赔

10.02.2015  18:03

一部国产人气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俘获了超多大小粉丝。

 

大头大脑的儿子,小头小脑的爸爸,还有圆胖身材的围裙妈妈,这个三口之家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欢乐。

 

2月9日,这三个动画形象却引发了官司。杭州大头儿子公司起诉央视动画,提出三个动画形象连同其他费用,一共索赔156万元。

 

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称,央视动画未经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在2013年将人物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推出《新大头儿子》,并对新人物形象进行展览、宣传,侵害了大头儿子公司对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案子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持续了整整一天:三个主要动画人物,最初是怎么创作出来的?可惜20多年过去了,用铅笔画的人物创意图,并没能留下来。

 

大头儿子一家的动画形象 到底谁享有著作权

 

大头儿子》是1995年,央视和上海东方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一部人气动画片。根据动画片的署名,人物设计写的是刘泽岱。

 

刘泽岱现在已经退休,退休前在上海科影厂做美术设计。他说,2012年他把三个动画人物的著作权转让给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

 

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昨天说,刘泽岱此后从未专门授权过央视“大头儿子”以及围裙妈妈的形象著作权。央视只能对95版动画片享有著作权,对三件美术作品本身是不享有著作权的。而此后,2013年,央视动画公司推出了《新大头儿子》动画电视剧和电影,对这个故事和大头儿子形象进行了改编创作。

 

这一说法遭到了央视动画的否认。央视动画昨天当庭回应说:“当时导演找到刘泽岱说要做动画,后来刘泽岱在导演等人的要求下,当场画了三幅画,也就是大头儿子和围裙妈妈的原型。而且当时口头协议说好了,这个动画造型的著作权是归央视所有的,央视出于尊重刘泽岱,才在电视剧里署名造型设计是刘泽岱。

 

央视动画称,95版的大头儿子,其中的动画形象是经过了剧组加工制作的,是集体创作的成果,而刘泽岱只是完成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