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祖文: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25年前中央召开的“莱西会议”,把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开启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篇章。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是党中央带领亿万农民推进改革的结果,也是与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密不可分的。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不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怎样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在制定政策、推进工作中,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重视不够、支持不够;有的在推进农村改革中,片面强调村民自治,片面强调经济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被弱化、虚化甚至边缘化。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削弱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地位和农村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这是坚持党在农村领导地位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主要体现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在执行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中起着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无论是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还是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组织,都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都要由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领导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领导核心,肩负着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重要责任,肩负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发挥着凝聚群众的主心骨作用。
坚持和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既要在思想上不动摇、不含糊,又要在实践中找办法、找路径。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功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方向,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增强对各种歪风邪气的战斗性;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坚持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在解决好“富口袋”的同时,解决好“富脑袋”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村级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敢于负责、主动作为,教育引导村级其他组织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近年来,许多地方探索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实行村级各种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增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影响力,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在加强村级组织各个基本要素建设中,始终坚持和不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形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