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
面对国企改革进程中干扰、混淆和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杂音,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明确定调,要显著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尚前名
备受关注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靴子”落地。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目标和根本落脚点,是要显著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近日正式公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国企改革精神的具体化、明晰化,同时也是指导未来国企改革的五年规划。
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社会各方面一直保持对深化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的高度关注。相关权威人士向本刊记者坦言,《指导意见》的出台之所以“姗姗来迟”,一方面,尽管对当前国企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无太多异议,但对于如何解决争议颇大;另一方面,对国企能不能搞好,不但社会舆论上存在观念上的争议,在国企内外部也存在激烈的利益博弈,甚至一定程度反映的是应该“继续发展”还是“逐渐消灭”国企的道路之争。
这次,《指导意见》用一段提纲挈领、立场坚定的文字,清晰表达出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战略定位与目标方向,“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胜利,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国企改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必须要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坚持市场经济方向来进一步深化。”李锦表示,随着各项配套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特别是各地实施意见的推出,国企改革的“设计图”将具体落实为央企和地方国企的“施工图”。
坚决做强做优做大
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0.73万亿元;2014年,这个数字变成了48.06万亿元。同期,实现利润从0.32万亿元增长到了2.48万亿元。2014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超过了100万亿元。
还有一组数据,2003年,中国大陆只有11家公司登上《财富》世界500强;而2015年,这一数字上升为106家,数量稳居世界第二,其中95家为国有企业。
而伴随上述进程的是,垄断、腐败、与民争利等有关国企的负面言论逐渐见诸网络媒体,社会上对国企发展的一些质疑与指责接连不断。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之后,一些人对国企未来的改革发展产生了误读,甚至有观点直接曲解为将要对国企进行“私有化”。
事实上,对于国企何去何从,决策顶层早已作出明确表态——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这一精神,是此次《指导意见》中的核心。“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核心载体,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国有经济,就没有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人民的共同富裕。”权威人士强调,改革决不能把国有企业改没了、改垮了,而是要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必须提及的是,虽然近年来,我国国企发展迅速、实力大增,但相比较顶级跨国企业,竞争力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中国企业在世界500强中仅覆盖了27个行业,还有一半以上的行业空缺,美国则覆盖到了46个行业。而且,中国企业主要集中于矿业开采、工程建设、原油生产等传统高能耗产业领域,在信息技术、零售等产业方面有欠缺。
因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到,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双重压力’、‘双中高要求’是未来国企发展的重要国内国际背景。对国企而言,发展形势紧迫,面临众多难题和风险,过去支撑快速增长的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按照李锦的理解,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到了必须依靠国企改革红利释放活力、实现发展的新阶段。
政企分开提升活力
“活力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动力源,是国有企业效率和竞争力的生成基。”权威人士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纵观此次《指导意见》,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
“就规模而言,现在不少国企在全球也名列前茅,但光有块头不行,虚胖不代表健康;光是脂肪不行,有重量不代表有力量。”李锦谈到,这背后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政企分开不彻底,导致企业活力不足。
“文件中有20多处新提法都与市场、政企分开有关。比如强调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强调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让企业走向市场;强调由董事会聘用经营层;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等都是围绕政企分开,从而让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让企业更具活力。”
在李锦看来,文件的一大亮点是解决了公有制的代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相融合,进而实现政企分开的问题。这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无疑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直指国资管理“九龙治水”的痼疾。
“各项改革措施都要贯彻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从不同角度协同发力。”权威人士表示,这其中的重点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职责边界,确保国有资产所有权有效行使,保障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的地位。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今后,部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将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强化改革的保障机制
外界注意到,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一些有关国企改革的单项举措已陆续出台。其中,6月5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文件最为引人关注。
“从本质上来说,这些都属于国企改革的保障机制,目的是保证国企真正做强、做优、做大。”权威人士谈到,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一大特征,就是高度重视改革的保障工作。“在《指导意见》明确要抓好的‘六项重点任务’中,有两项属于保障性措施。”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是一对矛盾,也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对于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而言,国资流失成为隐藏其中的一个毒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完全可能造成本轮改革的倒退。”李锦强调,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把强化监督作为必要前提,绝不能在改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国企改革成为少数人谋取暴利的机会。
“《指导意见》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突出的是‘政治核心作用’,包括党管干部原则,重点在于把方向、讲政治,而不是说要介入具体的生产经营决策,更不会‘外行指导内行’。”李锦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实践也已充分证明,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更有利于国企施展拳脚。
了解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人不会忘记,自1984年提出“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后,国企党组织在国企内部的领导地位有所弱化。
“党的领导是国企改革的政治保障,党的领导将决定改革的政治方向,也是国企改革的政治优势。”权威人士进一步谈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调整的是深层次的各种利益关系,需要破解的是各种顽瘴痼疾,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
如此背景下,他认为,“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