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22.10.2015  10:3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前,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意见》由五部分22条组成,分别从新阶段全省民族工作的特征和指导思想、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进行了明确。

  《意见》要求深刻认识海南多民族聚居的基本省情;准确把握全省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全省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意见》指出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推进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卫生计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多措并举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意见》要求坚持法治基本原则,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注重发挥法治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培养一批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

  为明确《意见》工作责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海南省民宗委近日拟定了责任分工方案,并发函向全省69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相关单位意见,海南省民宗委对责任分工方案进行了完善,并已上报海南省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