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人才+"创新驱动新模式

13.08.2015  09:16

  新浪吉林据吉林发布官方微信消息,创新驱动,人才是核心。当前,我省正处于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大批科技人才以更大力度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此,省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通过为科技人才量身打造“吉林订制”的改革举措,以“人才+"的创新驱动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使其成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引擎。

   给科技人才管理“松绑

  针对体制机制不活、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等制约人才发展问题,打破束缚人才的政策羁绊,建立了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为了留住人才,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和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充分使用现有编制即时选聘,编制紧缺的,由编制部门及时调剂解决,切实为人才“加椅子”、“留位子”。

  ★改革科研人员评聘标准。破除论文著作、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以业绩为导向,对科研人员评聘职称执行专门评价标准,重点看实际贡献和经济社会效应,贡献突出的可晋升高级职称。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海外归国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切实为人才开通成长的“绿色通道”。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预算开支,提高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和人员经费比例,减少项目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把更多的科研经费向人力成本倾斜,为科研人才潜心研究提供基础保障。

  “人才+企业家”引领科研专家走向创业“主战场

  为切实解决科技人才创业意愿不强的问题,坚持做到内外兼修,在激发省内人才创业热情、引进省外创业人才等方面创新了体制机制。

  ★出台鼓励科研人才创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科研人才在职或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家、科研人才联合创业和跨区域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对企业在申报各类科技专项和人才计划时给予优先支持。

  ★建设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实施省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支持计划,重点支持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集聚各类高端人才在我省创业。对建设质量高、发挥作用好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经申报评审,省人才开发基金给予每个基地30万元资金支持。

  ★出台鼓励域外人才来吉创业政策。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域外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知名企业家等高端人才,特别是吉林籍高端人才,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入选省引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0到100万的资金支持,解决创业人才引进难问题。

   “人才+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动力不足、在人才培养上舍不得投入的实际,以税费优惠、资金奖补等政策为杠杆,撬动企业加大人才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设立企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求有条件的企业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0.6%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专户专项用于人才开发,督促企业在人才培养上舍得投入。

  ★促进校企间人才交流。选聘优秀企业家、企业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到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联合培养基地。支持企业在高等院校设置“冠名教授”,由企业出资支持“冠名教授”开展科技创新,加强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规定企业为从事研发活动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列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鼓励中小企业和高技术企业购买省内外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投产后,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给予其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人才+成果”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把激发人才创新积极性作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了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让科技人才在成果转化中得实惠。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我省原来规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权、股权收益)的70%作为奖励,提高到不低于70%,且奖励比例上不封顶。鼓励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对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给予股权分红奖励,使科技人才收益与成果转化情况挂钩。

  ★为成果省内转化提供支持。省人才开发基金列支1亿元资金,从2015年起利用3年时间,重点支持100个有望在省内转化的重大科技项目研人才团队,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有效转化。

  ★奖励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对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5项重大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的中介机构,从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打造“精细化”人才服务体系

  为了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从细微处着手,为科技人才提供一整套“精细化”服务。

  ★为引进人才提供便利化服务。在人才出国审批、签证办理、居留手续、公寓建设等方面,为引进人才设立快捷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在3年服务管理期内,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任选省内公办学校就读,由学校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建立服务协调机制。组建省人才协调服务小组,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计划研发人才团队,提供1至3年的政策服务、智库服务和软环境服务,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推诿扯皮等问题。

  ★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用于表彰奖励杰出科砑人才、企业家和科技中介人才。获奖者享受省级劳模待遇及向国家、国际组织优先推荐资格,并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奖者典型事迹、突出业绩进行宣传,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各类人才在创新驱动展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