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国税局集中开展廉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1.11.2014  1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廉政、法治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遵章守纪意识,营造依法办事、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近日,长白县国税局集中开展了廉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根据2014年市局《集中开展廉政、法治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9月份深化推进阶段解决好通过学习发现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从税、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主要方式有组织各单位进行自学、纪检监察总部集中理论学习、县局主要负责人讲课、专题讲座等。主要内容是省局下发的《廉政法治教育学习读本》。本次活动,县局监察室在网上下达学习通知,要求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干部开展自学,做好自学笔记。重点学习省局《廉政法治教育学习读本》。 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淑琴同志在讲党课时组织学习了《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出做为国税“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首先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切实负起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要抓好责任分解,根据“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抓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充分发挥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转”要求,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集中精力抓好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搞好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抓工作不力,以致问题屡屡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建立健全反腐败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治本,加大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县局纪检组长许传恒同志在自己学深、学透的基础上,于2014年9月30做了廉政形势报告。这次报告从4个方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作了深刻分析:一是反腐败概要,分析了腐败的概念和历史性、现实性、顽固性、反复性、世界性“五性”特点;二是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状;三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7个目的意义、需要解决的8个问题、突出抓好的8项重点工作,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8种方式方法;四是反腐倡廉重在自律、贵在自觉,强调县局党员干部、中层干部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七笔账”,过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交友关、生活关、家庭关“六道关”。(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