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做法

04.05.2017  10:51

  2016年,长春市按照打造开放、智能、阳光、精彩、温暖的“五型人社”工作理念,不断破解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路径,完善相关的措施和政策。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了实名制管理,开展了用工单位通过实名制银行卡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精准支付行动”,实现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数量、涉及人员和金额“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长春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农民工工作均做出过重要批示,要求以实名制管理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主管副市长高位协调,多次组织召开农民工工作部署会议,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市政协副主席、人社局局长张宝琦同志靠前指挥,牵头召开7次全市人社系统农民工工作调度会议,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明确工作主线,划分工作职责,开创我市实名制管理工作“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工作新局面,保证了全市工作的协调统一。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深入全市建筑工地召开现场工作推进会214场,宣传讲解开展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为下一步推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标本兼治,完善制度。面对清欠困难、任务繁重、案件复杂的客观事实,长春市结合全市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和《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8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53号)精神,又推出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围绕“规范建设领域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等四个方面内容,制定了25项具体工作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努力实现“事后追讨变事前预防、被动治欠变主动防欠”的目标,逐步打造长春市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体系,为塑造法治政府、夯实依法清欠,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倾心服务,以人为本。通过开展“两学一做”进工地及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党组织和党员在建筑工地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场宣讲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和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为农民工发放权益维护手册,使农民工了解维权的方法和手段。通过邀请我市部分模范企业代表做客长春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以典型示范引导和现身说法的方式,大力宣传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诸多益处,不断提高农民工和建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打造网络信息互联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全力推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活跃氛围,得到了建筑企业和农民工朋友们的认同支持,为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扫清了障碍。

  四、协同配合,联动处理。为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治欠责任,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长春市建设施工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同时,成立了两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负责人为组长,人社、建委、房地、水利、国资、公检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成了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常态机制和高压态势。全面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和合作,在欠薪负责人逃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先行介入,协助查找人员和案件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6年,全市共处理10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为83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269.8万元。

  此外,我市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出台了《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了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提升企业违法成本。2016年,我市将1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列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及我市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在全社会营造出诚信守法光荣、欠薪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五、多管齐下,强化保障。市人社局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通过创新“五化”管理模式,在全市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一是建设单位付款细致化。在建筑施工工地开工之初,人社部门即要求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单独列支,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工资部分存入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来发放农民工工资,从源头上确保农民工工资安全。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制度化。在农民工入场施工作业前,人社部门监督指导施工总承包企业指派专人对所用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包括建立《农民工登记台帐》,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于每月25日前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建设单位进行备案。三是分包单位统计专业化。对于工程建设涉及分包的,工作人员深入工地现场指导分包企业按月编制《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明细表》,详细记录农民工工作情况并计算工资,将计算结果报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四是农民工工资发放规范化。通过实行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方式,由银行对农民工个人发放工资,确保实现“一对一”精准发放,规范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保证了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杜绝了包工头集中领走工人工资等现象的发生。五是政府监管科学化。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行动的有序推进,人社部门联合建设部门进行有效分工,实现科学化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返还与实名制推进的监管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管理,并依据实名制台账认定发放职工工伤待遇。同时,长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区“精准支付行动”推行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推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扬,对推行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形成了部门联合处理、依法打击恶意欠薪、保障社会和谐的工作格局。达到统一调度、时时监督、步调一致的工作效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精准支付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市304处建筑工地完成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管理22692人,累计通过实名制工资卡发放工资6.39亿元。 2016度,长春市共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40件,涉及农民工7069人,金额1.5亿元,较2015年分别下降了49.82%,41.54%和54.16%。其中,在推行完成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的工地,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我市的做法,也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今年2月9日《人民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了吉林省政府的高度关注,省长刘国中做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经验。

  六、精细部署,超前谋划。2016年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2017年将有更艰巨的挑战等待我们应对。为做好今年长春市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春市人社局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根据今年长春市建设领域开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一整套完备的工作程序。4月26日,长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我市人社系统2017年“精准支付行动”实名制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对2017年全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从加大“实名制”管理投入、形成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坚持案件办理定时报告制度、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奖惩手段、做好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建筑区域的监督检查、健全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执行政府绩效考核和启动问责机制等八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实际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同时,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做了重要讲话,详细分析了当前农民工工资治欠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总结了我市农民工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要求大家提高认识,号召全市相关工作人员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全面提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