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首次行政拘留违规排污案件
28.09.2015 11:1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公主岭市一养殖场负责人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吉林省公主岭市环保局近日依法将公主岭市张家街农场一分场养殖户刘某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据了解,这是公主岭市首例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违法案件,目前这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主岭市张家街农场一分场养殖户刘某的养殖场为蛋鸡养殖场,位于公主岭市东郊,规模约万只左右。2015年5月,公主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刘某的蛋鸡养殖场每天产生大量畜禽粪,粪便不经过任何处理措施直接存贮于养殖场外无防渗漏措施坑塘内,造成了环境污染,属于比较典型的违法排污行为。检查人员对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进行整改。
养殖户刘某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拒绝进行整改,执法人员虽多次劝诫刘某,但刘某却置若罔闻,继续违法排污行为,性质恶劣。公主岭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按照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彻底改正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经拘留教育,刘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环境及社会造成的危害,表示坚决改正违法行为,现在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修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杜绝违法排污行为的再次产生。
该起案件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公主岭市首起因违法排污行为被行政拘留的案件,充分证明了新《环保法》是一部“长了牙齿”的法律,只要触犯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公主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对全市环境违法行为起到警示作用,呼吁相关企业以此案为警戒,认真履行新环保法对排污单位的规定及要求,依法进行生产,杜绝非法排污行为,共同维护全市的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8.09.201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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