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方便面内现异物 男子索450万被拘”续 一审被判8年半

06.01.2016  09:35

新闻回放:2015年8月份,新文化报曾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男子李海峰开大车前往 长春 途中,购买了4包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生产的过期的方便面,发现其中有“异物”,随后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在双方商讨赔偿金额的过程中,2015年3月份,李海峰通过微博及网站发布了相关信息,今麦郎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立案并将李海峰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5年7月28日,李海峰在家中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被公安机关带走。12月8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布结果。

“我儿子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1月4日下午,李海峰的母亲谷女士向新文化记者介绍,李海峰被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判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家已经决定上诉。

一审被判8年半

谷女士向新文化记者介绍,此次开庭时间是2015年12月8日,审理案件的法庭是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当天谷女士一家三名亲属进入了法庭,另外还有2名律师和2名助理律师进入法庭。

“没有看到今麦郎一方的人,隆尧县检察院有两人作为公诉方出庭的。”谷女士称,开庭之前她看到了儿子李海峰,当时眼泪就掉了下来。自从2015年7月29日李海峰从家中被警方带走后,整整5个月,谷女士再也没有见到儿子。

谷女士瞧了瞧儿子,状态还不错,胖瘦也和原来差不多,略微黑了一点。她没敢让儿子看到自己的眼泪,擦了擦眼睛后同儿子打了招呼。“他说让我别着急,别上火。还问了问孩子。”

李海峰一方表示要上诉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李海峰的辩护律师为其做的是无罪辩护而非减刑辩护。其辩护方认为,李海峰是合法消费者,通过微博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选取的检测机构是有资质的,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但是,法院一审认为,李海峰存在有敲诈勒索的行为,故而做出判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判决。

据悉,李海峰的辩护律师已经着手准备上诉事宜。按照规定,可能在3个月内会进行二审开庭。

今麦郎:尊重法律结果

关于李海峰向今麦郎索赔450万一事,今麦郎公司此前一直以官方微博@今麦郎饮品官方微博作为信息发布渠道。不过,新文化记者发现,最近一段时间,@今麦郎饮品官方微博并未发布关于此事的信息。

1月4日下午4点多,新文化记者通过客服电话联系到今麦郎工作人员。对方经过请示后表示,“已经得知一审判决结果,不过关于此事不方便进行评论。无论是否会有上诉行为,我们都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判决的结果。”

网友观点不一致

@热暖凉冷茶:是不是假冒的都不知道  哪里买的总要找来源吧。

@老歌  :索赔多少在合理范围,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米米大胖纸:买过期食品,应该先找超市。发现有问题,也可以要求索赔,但是索赔的价格过高,而且也没有走法律程序,不就等于变相勒索了么?

@陈允在_Official:重点不应该是汞超标吗?450万你给不起不会协商吗?

新文化报(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