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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免减缓降出实招 企业减负添活力——长春市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日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长人社规〔2020〕1号),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长春市工伤保险费率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该政策持续至2021年4月30日。此次费率调整预计将为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