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2.07.2015  15:56

7月21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破解高速公路建设筹融资难题,省交通运输厅研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目前,已选择22个高速公路项目面向社会予以推介。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已开展了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尝试。先后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央(私)企,就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洽谈,取得了一定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目前在建的鹤大、双嫩、辉白等高速公路项目均实现了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的合作。

 

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2014]43号)后,国家开始鼓励在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应用PPP模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也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PPP模式予以规范、界定,明确了操作流程。针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委托专业机构开展PPP模式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与推广研究工作。

 

近期,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长吉图开发开放等战略要求,选择了珲春至江密峰等2个运营项目、长春至双辽等7个在建项目、东丰至双辽等13个拟建项目面向社会予以推介。目前,东丰至双辽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已报省财政厅,正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龙井至大蒲柴河、榆树至松原等项目正在开展初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其他项目将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