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司法实践引入“O2O模式”

09.12.2014  17:09

  本报讯(王默田伟李军)“O2O”,是指线上线下互动交易的商业模式。让人新奇的是,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把现代网络营销模式引入司法实践中,制定了网上监控网下点评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这套检察工作的“O2O模式”,对网上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实时监控,对瑕疵案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通报,并指定专人进行“一日一评查,一案一核查”,不定期在内网通报各业务部门办案质量情况,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整改并跟踪落实。截至目前,用“O2O模式”发现存在瑕疵的案件共91件次,口头预警51次,并在院务会上进行点评,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