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1月份CPI同比上涨1.8% 月环比上涨0.6%

16.12.2014  08:38

东亚讯(记者  李冰)  15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向本报发来最新调查数据。2014年11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8%,涨幅比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月环比上涨0.6%。

从物价运行特点来看,11月份的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7%、0.6%、3.4%、1.1%和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0.6%、0.4%和0.8%。

另外,调查队分析本月CPI的特点,新涨价因素高于翘尾涨价因素。新涨价因素影响CPI总水平上涨约1.5个百分点,对CPI总水平上涨的影响程度为83%;翘尾因素影响CPI总水平上涨约0.3个百分点,对CPI总水平上涨的影响程度为17%。而在新涨价因素中,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对总物价水平的拉升作用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