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令实施春节7天长春火灾数量同比下降65.7%

26.02.2015  08:11

2月25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除夕到正月初六,长春市共发生火灾59起,直接财产损失5.06万元,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同比去年分别下降了65.7%和38.1%,未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去年8月6日,长春市颁布实施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本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据统计,春节7天“禁燃令”覆盖的长春市区只发生火灾24起,火灾数量同比下降了70%,这与“禁燃令”的颁布实施有直接关系。

 

春节长春发现火患1397处

 

节日期间,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实行二级战备,消防车辆在市区各大商圈看守巡逻。除夕当天,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成立277个检查组,检查社会单位805家,发现火灾隐患1397处,整改火灾隐患1256处,防火监督人员放弃节日休息时间,昼夜深入到各大超市、商场、饭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全市共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25次,发放宣传片1.3万余份,发送消防短信8千余条,触动10台消防宣传车到重点区域和农村集市进行重点宣传,多种举措共同确保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