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0月份CPI同比上涨0.7% 同比累计上涨1.2%

26.11.2015  18:37

 

据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2015年10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缩小0.8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7%;同比累计上涨1.2%。

 

据了解,10月CPI运行主要特点是: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4.5%、1.8%、4.6%、0.4%和0.8%;食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0.6%、1.2%和0.4%。

 

同时,食品类降价拉低CPI总指数0.18个百分点。在调查的16种食品中有9种价格上涨,涨幅在0.2-5.2%之间;7种食品价格下降,降幅在0.5-22.6%之间。

 

部分主要食品降价是影响食品类价格下降的主要因素。其中,蛋、菜、干鲜瓜果、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2.6%、2.7%、2.0%和4.8%,分别拉低CPI总指数0.45、0.08、0.08和0.10个百分点。

 

此外,翘尾因素成为CPI上涨的主因。在长春市10月份CPI同比0.7%的涨幅中,翘尾因素约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