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通报“6起典型问题”
截至12月份,我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8起、处理1160人
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至12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8起、处理11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19人,其中省纪委11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0起、125人,形成强大震慑。
12月26日,省纪委监察厅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抓好廉洁过节工作,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报强调,要紧紧盯住元旦、春节重要节点,持续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要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抓好“四风”整治两轮明察暗访、责任制和绩效两个检查考核,集中力量发现和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问题,收受“红包”、购物卡问题,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问题,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二要严肃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对“隐形”、“变异”、顶风违纪行为,作为政治事故,坚决按严重的现行的违纪,依纪依规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违纪违规者付出代价,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往后处理越严越重的强烈信号。三要推进制度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建设的笼子,靠制度管人、管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特别要加强作风养成,守住纪律底线,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拜年活动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绝不碰八项规定“高压线”,持续坚持和深化作风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省新一轮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是:
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梅鹏,2014年1月16日,借操办儿子婚庆事宜之机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龙彦清,2014年6月,借操办父亲丧葬事宜之机收受礼金;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兼工会主席、综合处处长白钢,自行决定向局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通知龙彦清父亲病逝一事。龙彦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白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安图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文双和岛安林场场长王学刚,2014年3月31日用公款大吃大喝。李文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源市住建局东吉房屋管理处副主任王恩祥、党支部书记王昌富,2014年5月19日,自费与其他员工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惠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杨志远,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助款。
通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主任代利军,2013年春节至2014年7月,违规收受节礼、组织公款旅游、收取培训费、报销应由司机个人承担的修车费、发放补贴福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做到责任落实、督查落实、制度落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记者 李纳)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