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

10.05.2015  14:26

  新华网消息 国家统计局网站今日公布,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环比下降0.2%。

  2015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1%。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0.9%,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91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5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8.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7.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

  

  

  4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9%、1.8%、1.6%、1.1%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6%和0.5%。

  据测算,在4月份1.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7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6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4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5%、0.4%、0.2%和0.1%;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均持平。

  

  2015年4月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4月 1-4月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2 1.5 1.3

  其中:城市 -0.2 1.6 1.3

  农村 -0.3 1.3 1.1

  其中:食品 -0.9 2.7 2.1

  非食品 0.2 0.9 0.8

  其中:消费品 -0.4 1.3 1.0

  服务 0.3 2.1 1.9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2 1.5 1.4

  其中:不包括鲜菜和鲜果 0.0 1.3 1.1

  分类别

  一、食品 -0.9 2.7 2.1

  粮  食 0.2 2.7 2.8

  油  脂 -0.2 -4.3 -4.9

  肉禽及其制品 -0.8 5.0 2.1

  其中:猪肉 -0.8 8.3 0.6

  牛肉 -0.9 1.2 1.5

  羊肉 -1.5 -4.1 -3.3

  蛋 -5.6 -3.7 5.4

  水产品 -1.1 1.1 1.3

  鲜  菜 -3.2 7.2 2.8

  鲜  果 -3.5 1.5 3.9

  液体乳及乳制品 -0.2 -1.7 -1.4

  二、烟酒及用品 0.0 -0.5 -0.5

  烟  草 0.0 0.1 0.1

  酒 0.0 -1.3 -1.3

  三、衣着 0.5 2.9 2.9

  服  装 0.5 2.8 3.0

  鞋 0.4 3.1 3.0

  衣着加工服务费 0.3 5.6 5.7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0 1.1 1.2

  耐用消费品 0.0 0.0 0.1

  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 0.1 7.4 7.4

  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2 1.8 1.7

  中药材及中成药 0.1 2.3 2.3

  西  药 0.3 1.7 1.4

  医疗保健服务 0.6 2.3 1.8

  六、交通和通信 0.0 -1.6 -1.8

  交通工具 -0.2 -1.3 -1.2

  车用燃料及零配件 -0.6 -16.3 -17.5

  车辆使用及维修费 0.2 3.4 3.5

  通信工具 -0.4 -2.7 -2.7

  通信服务 0.0 -0.1 -0.1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0.4 1.6 1.3

  教育服务 0.1 3.2 3.1

  旅  游 1.6 -0.7 -2.1

  八、居住 0.1 0.6 0.7

  建房及装修材料 0.0 0.2 0.3

  住房租金 0.3 2.4 2.3

  水、电、燃料 -0.2 -2.0 -1.9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