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共有11万台黄标车 仍有7.5万台未处理完毕

06.06.2015  09:30

长春市究竟还有多少“黄标车”?车管部门对这些“黄标车”采取了怎样的措施?6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长春市车管所) 进行了采访。

 

车管部门从四个途径开展“黄标车”整治工作

 

据交警部门介绍,长春市目前总共有“黄标车”11万1143辆,这部分车辆目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有3.6万辆,截至今年5月,还有7.5万辆没有被淘汰。“目前被淘汰的‘黄标车’中,一部分是达到 了强制报废期的车辆,特别是营运车辆、大型客运车辆,一旦达到国家强制的报废标准,立即强制报废;另一部分则是长期未检验的车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3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车辆就进入了强 制报废程序,在我们的系统中是不能恢复的,这部分车辆也视为我们淘汰车辆。”长春市车管所车检科科长潘军介绍,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车管所已经淘汰了3.6万辆“黄标车”。

 

“‘黄标车’整体排放上已经不符合现在的要求了,对大气污染影响巨大,我们为此专门出台了《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有专门部署。”潘军表示,为了加大 “黄标车”淘汰力度,相关部门主要从四个途径开展了工作。“一方面是加大车辆的检验关,对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达到、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对经过修理调整或采用相关技术仍然达不到国家对 车辆行驶的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第二个途径是对即将到达报废期的,2017年以前到期的车辆,要严格的报备手续;第三个途径严把车辆报废关,凡是达不到国4标准的,我们一律禁止转入 和注册;第四个途径就是通过对‘黄标车’限行,压缩‘黄标车’的使用空间,以此来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潘军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政策,“对于提前报废的车辆给予鼓励补贴,通过 补贴政策鼓励这些车辆撤出机动车市场,来淘汰我市的‘黄标车’。

 

潘军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黄标车”淘汰工作较为顺利。

 

黄标车”私下交易存在隐患

 

在采访过程中,潘军特意强调了“黄标车”私下交易存在的隐患。

 

国家关于老旧车辆交易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这个车辆离报废时间不到一年,那么禁止车辆过户,严格意义讲,国家就是不允许交易了。”潘军介绍,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车主都存在私自交易的 情况,特别是一些货运车辆,一些车辆所有人把车辆卖出,或者有些群众购买车辆后,车辆不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像这种私下交易行为是存在很大隐患的,一旦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特别是 重大责任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就会直接追究这个车辆登记的所有人,如果没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人就会被究责。”潘军表示,私下交易车辆同时会增加车辆的管理难度。

 

而且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黄标车’补贴政策一旦出台,车辆所有人将无法按照规定领取政府的补贴。

 

交警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据了解,为了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步伐,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城区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同时展开了细致的排查清理工作。

 

6月5日上午,记者随绿园大队民警来到了位于辽宁路附近的一家液化气运输企业,据民警介绍,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企业内有33台老旧“黄标车”。

 

我们公司对‘黄标车’特别重视,绿园交警大队的民警多次到我们企业进行要求,我们刚刚采购了40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新车,目前就差合格证了,6月18日这些车辆都会陆续投入使用,而那33台老旧的‘黄标车’我们将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全部统一报废。”企业负责人王帅表示,虽然一些“黄标车”还没到报废年限,但车辆的整体排放却已经严重超标。

 

除了企业拥有的‘黄标车’外,个人所有的‘黄标车’我们也要进行排查,有一些私下交易的车辆,我们也要像破案一样找到最终的所有人,如果车辆不达标,我们会一次次劝导他讲车辆进行报废。”绿园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表示。

 

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报废信息公告

 

5日下午,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特别是对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要求必须在2015年全部报废淘汰。经长春市交通警察支队对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车辆信息梳理,目前在全市还存在2265台必须报废淘汰的营运“黄标车”。长春交警提示这部分车辆所有人,尽快按照机动车报废程序和规定,持相应报废手续,到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