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月CPI同比上涨1.3% 市民直呼果蔬价格贵

13.03.2015  17:27

3月1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15年2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年同月缩小0.9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

 

从2月份的物价运行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5%、0.1%、3.0%、2.2%和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1.0%、1.0%和0.4%。

 

二是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拉升总指数0.50个百分点,对总指数影响程度约为38%,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是新涨因素增强。在CPI 1.3%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0.1个百分点,新涨因素影响程度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

 

四是涨幅列居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第十一位。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2月CPI由高到低排序中,长春市与宁波市、武汉市并列第十一。

 

对于2月份的物价,市民感受如何?

 

长春市民任女士说,她感觉2月份的物价有点贵。“豆角11块一斤,苹果最便宜6块一斤,这也太贵了!

 

记者从蔬菜、水果销售商处获悉,由于节日因素,2月份蔬菜和水果价格确实“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