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批次月饼和2批次蜂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5年 第66号)

23.09.2015  08:55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月饼、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类及豆制品、乳制品和蜂产品等7类食品共118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68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月饼36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占3.9 %;蜂产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6 %;保健食品80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215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及膨化食品101 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29批次,全部合格;豆类及豆制品7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月饼不合格样品14批次: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莲蛋黄月饼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浆玫瑰白糖月饼酸价超标;长春中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黑芝麻果仁)、上海阿根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百果风味月饼、上海优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椒盐月饼和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太康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月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超标;驻马店市喜来顺食品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生产的老式五仁月饼(广式果仁类)、开封市顺河区白记荟萃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白记老月饼脱氢乙酸超标;山西阳泉晋麦源食品厂生产的晋式香酥黑芝麻月饼(果仁类)和晋式香酥玫瑰月饼(果仁类)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山东秋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秋香家住临沂月饼和秋香天心月圆月饼纳他霉素超标;黄石市兴旺食品厂生产的传统苏月(冰糖)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二)蜂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山东兖州市澳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和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金银花蜜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山西、吉林、上海、山东、河南、湖北、贵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八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99家,分别是: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沈阳好利来食品有限公司、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杏花楼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安溪天福茶叶有限公司、昆明天福茶业有限公司、夹江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湖南猴王茶叶有限公司、湖南省白沙溪茶厂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君山银针茶叶有限公司、昆明七彩云南庆沣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勐海茶厂、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好丽友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好丽友食品(沈阳)有限公司、好丽友食乐食品有限公司、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徐州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西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湖北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成都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泉州亲亲食品有限公司、咸阳亲亲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福娃集团监利福娃食品有限公司、通用磨坊食品(南京)有限公司、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成都香香嘴食品有限公司温江分公司、上海旭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徽记豆匠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南溪徽记食品有限公司、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朔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潍坊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济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光明乳业(德州)有限公司、浙江明旺乳业有限公司、北京乳旺食品有限公司、淮安旺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新希望白帝乳业有限公司、杭州新希望双峰乳业有限公司、云南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明园蜂业有限公司、颐寿园(北京)蜂产品有限公司、北京百花蜂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健康药业、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南京九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县常力蜂业有限公司、上海森蜂园蜂业有限公司、桂林周氏顺发蜂业有限公司、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神顶峰黑峰产品有限公司、成都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蜂产品公司、江西华茂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华康蜂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健之源黑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东北黑蜂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蜜雪儿蜂业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 月饼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月饼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 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薯类及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豆类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 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9月 21 日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1.xls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2息.xlsx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3.xls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4.xls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5.xlsx

2015年第66号通告附件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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