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抢劫杀人入狱 20年后发现证人指纹有假

09.07.2015  11:28
拿着申诉状的蔡金森。南都记者 曹晶晶 摄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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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申诉状的蔡金森。南都记者 曹晶晶 摄

  1994年1月14日中午,家住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前范村的老人郑金瑞被儿媳和婆婆发现躺在床上,双手被捆,嘴被面粉袋堵住,人已死亡。案发后,莆田警方迅速锁定了秀屿区联星村的四名年轻人蔡金森、许金龙、许玉森和张美来。随后,四人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缓。

  20年后,“杀人犯”蔡金森终于刑满释放。在狱中怕影响减刑不敢申诉的他,出狱后一直忙着申诉。蔡金森说,他是冤枉的,当年的有罪供述都是屈打成招。和他一起喊冤的还有另外三名死缓犯的亲属。

  近日,这起成年旧案有了进展。福建省检察院复查之后,发现了重重疑点后给福建省高院发出了再审建议。检察院复查了当年唯一能证明四人有罪的证人陈国太,并对案卷上的指纹与陈国太的指纹进行了比对鉴定,鉴定结论是两者并不相符。四人的申诉律师都表示,仅凭这一点就能看出当年的调查严重违规,案件应该立即启动再审。

   复查时四人皆称被刑讯逼供

  1994年1月14日郑金瑞老人遇害后,莆田警方迅速锁定了21岁的蔡金森。蔡金森是莆田秀屿区联星村人,平时在周边走村串户为乡民补锅,案发那几天曾经去过郑金瑞所在的前范村。

  1994年2月28日,刚刚新婚的蔡金森被通知去派出所,没想到就再也回不去了。警方询问蔡金森作案经过。蔡金森称他开始拒不承认,但多日后因为“被打得不行,就全都承认了。”不过事情并未结束,蔡金森称警察说这事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让他交代出同伙。

  据蔡金森回忆,1994年1月13日是农历腊月初二,当地的习俗是拜土地公。蔡金森拜完土地公后去了叔叔家喝酒,接着又去了从外地回来的许瑞春家。在许家,他遇到许金龙、许玉森和张美来。蔡金森与三人关系一般,但都是许瑞春的朋友,只要许瑞春从外地回来,几个年轻人就会一起玩。

  因此,当天一起玩耍的三名同伴在蔡金森的口供中就成了抢劫杀人的同伙。

  2013年福建省检察院复查时,检察官曾经到监狱里会见了四人。除了蔡金森喊冤称被刑讯之外,其他三名被告也都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许金龙称自己在派出所被公安人员打了10天9夜,手上至今仍留有伤疤。张美来还称,在公安机关时,办案人员曾拿笔录叫他签字、盖手印,说这样就“可以回家了”。他是个文盲,连读了三个一年级,根本看不懂笔录,全靠办案人员念给他听,然而当年他听到的口供都是“无罪”的。

  检察官还找到了数名当年与被告同监室的人询问情况。

  村民陈某曾经在1993年底因犯抢劫罪被关在莆田县看守所2监2号房。据其回忆,1994年3、4月间他曾经看见有人被打得很严重,只能抬进监仓。被打的人叫许玉森,进来头几天他不能吃也不能睡,经常喊叫被冤枉。后两次提审回监房都说被打,身上有红肿。

  村民李某是因母亲杀人,一家人都进了莆田看守所。1993年3月,他看到许玉森提审后被抬进来。“我见过4、5次, 还给他开水喝,回来时坐都不能坐, 饭都是我给喂的。我出来时把20块钱给了他。

  而村民郑某则是与张美来同监。据其回忆,他曾看到张美来提审后被打得很严重两三次被抬回监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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