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显示:2014年长春市CPI累计上涨2.2%

15.01.2015  10:09

据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长春市CPI累计上涨2.2%,涨幅比上年同期缩小0.8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不过,由于翘尾因素影响减弱,预计,2015年长春市CPI总水平上涨0.8个百分点左右。

 

去年12长春市CPI同比涨2.0%

 

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2014年12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0%,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月环比上涨0.5%。

 

其中,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五升三降”态势。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3.6%、1.2%、3.4%、1.2%和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0.1%、0.6%和1.9%。

 

受此影响,CPI同比排序位次前移。15个副省级城市12月CPI由高到低排序中,长春市列居第五位,比上月前移一位。

 

2015年多因素将抑制CPI上涨

 

对于2015年长春市物价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抑制2015年CPI上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从政策因素看,积极引导市场价格平稳运行是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二是工业品消费品价格涨幅有限,工业产能过剩情况依然存在;三是经济增速趋缓,需求对物价推升力度有限。

 

而食品、能源资源类产品和劳动力价格上涨仍是推高CPI涨幅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