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手机操作失误 2万多汇错人(图)
吴先生的汇款记录
新文化讯 (记者 赵春刚)长春市民吴先生一不小心就用手机银行汇错了2万多元钱,让他郁闷的是,好不容易联系上对方,对方却失联了……
市民
手机转款误操作
1日那天,吴先生要给朋友转一笔钱,他用手机银行转款,操作时手机弹出了历史汇款记录,因为着急,他并没有仔细核对收款人的详细信息,直接将20900元转账。
转款成功后,银行的短信提醒让他傻了眼,“那笔钱错汇给一个陌生人,收款人姓顾,是位女士,可我根本不认识顾某,当时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汇给她了,是我自己操作失误。”吴先生说,事后他赶紧联系了银行,但银行规定不能透露储户的信息,但答应帮忙联系顾某。
4天后,吴先生终于联系上了顾女士,吴先生说明情况后,“在电话里,顾女士同意还钱,可是她现在没钱,让我等两个月,实在等不了可以先给我一万多元。”吴先生说,顾女士的说法他也认了,便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对方。6日打电话时,对方不接,再打就关机了。几天下来,他每天打一遍,但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经查得知,顾某的电话号码属地为湖南郴州,10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试图联系她,但对方始终关机。
银行
建议报警冻结账户
9日,吴先生再次来到银行,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日交易明细表,从明细表可以看出,当天下午他汇出20900元钱,收款人为顾某。工作人员表示,在没弄清事实前,银行不能透露储户的信息,但会帮助吴先生与对方进行沟通。可当银行再次帮着联系对方时,仍未果。
工作人员建议吴先生先报警,警方立案后,银行方面可以协助冻结账号,先保证资金安全,再用其他手段要回错汇的钱。
律师
如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
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顾女士收到的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吴先生索要时,顾女士仍拒不归还,则可能涉嫌侵占罪。
银行在得知客户汇错款时,是无权冻结、划扣错款的,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此权力。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市民发生误汇款项时,也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按程序冻结对方银行卡以减少损失。”王律师说。
10日上午,吴先生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以索回错汇的钱款。
提醒
汇款时仔细核对账号
长春一家建行的工作人员孙女士说,在进行汇款时,要仔细核对收款人的账号和姓名,一旦汇错,需要通过正常程序才能冻结对方账户,因此反复核对是预防汇错的关键。
在使用手机银行汇款时,为防止误汇,最好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双方仔细核对后再做操作,一旦汇错账户要及时报警。“而网络上流传的,用输错密码的方式去冻结对方账户的事儿并不靠谱,要及时报警。为避免误汇,可把一长串账户每4个分成一组写,核对正确后再进行操作,这样出错的几率会小一些!”孙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