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350元土地租金惹争议 17年恩怨终化解
04.12.2014 20:34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租种他人土地,理所当然应该支付租金。近日,在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发生了一起土地租金纠纷,新老两位村民小组组长,为了发生在17年前的350元土地租金争执不休。
1997年,石某任村民小组组长时,将组里的5亩机动地,口头约定以70元/亩的价格租给同村村民孟某,租期为2年。当年秋后,孟某迟迟未向组里缴纳350元租金,石某就自己先垫付了这笔钱,一部分交农业税,一部分作为村里的活动经费。当年年底,孟某依然没缴纳租金,石某就单方面收回了土地,第二年转包给别人耕种。此事一直拖到2009年,经村民选举,孟某当上了新任村民小组组长,但在查账时发现这5亩地有600元直补款被前任组长石某扣下。原来,当初这5亩地办直补手续时办在了石某名下,直补款一直由石某掌管。17年前发生的事,他一直记在心里,于是将600元直补款扣下,当作对自己的补偿。
为了能让此事得到解决,双方请来了珲春市司法局板石司法所的调解员。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调解员做起两人的思想工作。经调解,孟某说出了心里话,因为当时手头太紧,他本打算租期到后一起缴纳租金,没想到石某将地转租给别人,他气不过就一直没给租金。如今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自掏腰包补上这个窟窿。最终,两人达成共识,600元由孟某补偿。至此,一起沉积17年的土地承包纠纷终成功化解。新老村民小组长握手言和,老哥俩重归于好。
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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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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