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义厅长寄语“1+1”行动律师……

06.11.2014  16:44
 

省司法厅召开欢送会,热烈欢送刘晓明、董志敏两位律师分赴

西藏察雅县和内蒙古达茂旗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使命  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7月13日,省司法厅召开欢送会,热烈欢送刘晓明、董志敏两位律师分赴西藏察雅县和内蒙古达茂旗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省律师协会、长春市司法局、通化市司法局有关同志参加了欢送会。

  欢送会上,王进义厅长、禹治洪副厅长、邢庆涛主任分别做了重要讲话。王进义厅长指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是全国十大慈善活动之一,在培养无律师县和中西部贫困地区法律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包括我省洪金、董晓丽、马雪松等律师在内的一大批优秀律师,体现了律师敢于担当社会责任的思想认识、乐于奉献的崇高公益心。希望刘晓明、董志敏两位律师牢记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牢记吉林律师的光荣传统,履职尽责,在新环境、新岗位中用新思维、新方法,深入乡、深入村、深入百姓,多学习、多思考、多积累,在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自己。要多了解当地民族风俗,注意民族团结,在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照顾好自己。要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职责使命,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全省律师的期待与信任。

  禹治洪副厅长在讲话中希望两位律师牢记自己是吉林人,是吉林省的律师,是赵春芳故乡的战友,不辜负厅党委的重托,把法律援助任务完成好。

  邢庆涛主任指出,律师最大的责任是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相信两位律师志愿者通过一年的锻炼和付出,在各方面都会有显著提升,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好的业务水平来迎接今后的工作。

  刘晓明、蔡建敏两位律师表示将不负众望,努力为受援地人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为吉林律师争光。

  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批示“要形成保障制度,完成好‘1+1’法律援助行动”,禹治洪副厅长指示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省律师协会认真研究,加强保障措施。

  经研究决定分别从省律师协会会费、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社会捐助款中列支专项资金,每年为每名律师志愿者提供四万元生活补助费用;从省律师协会会费中列支专项经费,为每名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分别办理了总计二十五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对参加“1+1”行动的律师免收三年会费。

  欢送会上,王进义厅长、邢庆涛主任亲自将慰问补助金和保险单分别发给刘晓明、蔡建敏两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