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山检察院召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联席会

13.06.2016  01:27

  □施宪忠 徐晓广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严格执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水平,针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2016年6月2日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召开了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联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所在辖区各分局主管刑侦部门领导及法制员,检察院刑检部的主管领导和刑检部8名检察官,会议由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莹主持。 

  会上,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各分局下发了《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就监督的原则、范围、途径及方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此次会议决定,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各分局设立侦查监督检察联络室,由刑检部四名主任检察官作为联系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实行常态化监督。 

  此次会议,检察院与各分局达成以下共识:1.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2. 在各分局设立侦查监督检察联络室;3.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检察院不定期派员到辖区内各分局,通过查阅受案、立案记录等方式监督办案;4.适时介入侦查活动,通过提前介入侦查,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强化对刑事侦查取证行为的监督。 

  通过此次会议,有效促进公安机关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水平,为平安辽源,平安龙山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