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19.04.2017  16:03

  为落实省政府督查组督查我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反馈的12项问题的整改任务,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组迎检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大环保”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环保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近期,龙井市委、市政府下发《龙井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及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省政府督查龙井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问题整改情况、淘汰黄标车工作等进行检查和整治。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程,开展“全域式”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带动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等任务加快落实。

  此次大检查工作,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对涉及到的33个部门职责进行划分。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和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定期报送周报、月报等形式,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为做好此项工作,还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市长权大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资料汇总整理、进展情况报告等日常工作。龙井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预计7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