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以“四字”标准全面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近年来,龙井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龙井”为总要求,按照“四字”标准全面贯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创新与示范,积极探索产业转型、环境提升、制度建设、理念引领等方面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山清水秀、民富市强的绿色崛起之路。去年8月,我市被授予“吉林省生态市”称号,成为延边州首个被命名的县市。
一、治转同步突出“严”字,转出产业空间赢效益
一是精准选商,严格把关准入标准。牢牢把握项目准入红线,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大力开展精准招商,按片重点引进污染少、效益好、带动强、可持续的绿色产业。
二、综合治理突出“实”字,治出美好环境优生态
一是垃圾无害化转变为资源化。在全面建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市场反哺、城乡一体”的思路,以农村为战略突破口,率先实施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工作,率先全面实现了覆盖全市54个行政村的目标。
三、生态保障突出“细”字,传播绿色理念正能量
一是首创生态文化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措施。从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创建带动“四大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政策与活动引导,使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提升,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得到普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并对项目进行明确责任分工。环保自治体系全面形成。引导群众切实关心身边的环境利益,合理表达自身环保诉求,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直接参与基层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的管理。
四、制度建设突出“新”字,推进机制规范见长效
一是创新生态考评制度。根据“工作项目化”要求,每年通过目标责任书方式予以落实,由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作出承诺公示,有效凝聚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