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女子丢20余万 民警跨三省追逃3000余公里破案

24.01.2015  11:35

20余万元现金被盗走,就在窃贼们沾沾自喜时,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1月16日,龙井警方历时6天,辗转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行程3000余公里,借助合成作战和区域警力协作机制,成功破获“1·10”重大盗窃案,追回赃款20余万元。

1月10日中午,家住龙井市社保电梯楼18楼的韩女士放在家中的20万现金不见了。韩女士慌了神,连忙报警。接警后,龙井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经勘察,民警断定是技术开锁,作案手段十分熟练。此案引起龙井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1·10”重大盗窃案专案组。

民警通过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当天10时30分许,两名可疑男子乘坐电梯来到韩女士家居住的18楼,10时48分,怀里抱着一袋东西慌张离开,向龙井工农桥方向走去。随后,民警调取了工农桥附近的监控,发现二人上了一台榆树市牌照的夏利车。经过追查,民警发现可疑作案车辆逃往延吉,由延吉北出口上高速公路离开。

龙井警方兵分五组,根据车辆行驶路线等信息分赴图们、敦化、榆树等地展开调查。1月14日,在榆树大岭镇摸排无果后,民警来到黑龙江省五常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通过侦查手段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黑龙江籍李某和李某某。正当民警准备伺机抓捕时,当天早晨,李某与李某某离开哈尔滨,经四平方向向辽宁省丹东市驶去。龙井警方立即联系辽宁丹东警方,并连夜驾车前往。16日11时,龙井警方接到丹东警方来电,他们已在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门前将李某、李某某二人一举抓获。

历时6天,辗转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奔波3000余公里,“1·10”重大盗窃案终于得已告破。1月19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龙井。经审查,李某、李某某对社保小区电梯楼采用技术开锁,实施入室盗窃一事供认不讳。1月21日,警方将追回的20余万元赃款返还韩女士。而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则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周旭东 记者 周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