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兄弟被当“黑社会”典型 8年后最高法翻案
原标题:曾是“黑社会”典型 吉林孙氏兄弟今天当庭释放
中青在线长春1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林璘) 关押8年后,孙宝东终于回家了。1月22日上午,这个曾因参与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以有期徒刑19年的普通钢材生意人,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提审,多项罪名被认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原审多项判决被撤销。
当年,孙宝东的兄弟孙宝国、孙宝民均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身陷囹圄。
2013年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名,判处孙宝国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判处孙宝东有期徒刑19年。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对这起罕见的最高法再审提审的刑事案件,2016年9月28日,中国青年报以《最高法再审吉林一涉黑典型案 最高检当庭建议部分改判》为题予以报道。
庭审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庭认为故意杀人罪和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性、证据均存在问题,同时“诉讼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并因此导致定罪量刑明显不当,显失公正。”
在22日上午的宣判中,担任审判长的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庭宣布,被告人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当庭撤销。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无罪,而其他7名被告的实际服刑期限也均已超过了此次改判的刑期。
16名被告中有12名在此次判决前已刑满释放,正在服刑的孙宝国、孙宝东等4名被告因已服刑的期限已超过此次再审判决的刑期,均被依法当庭释放。
事实上,“孙氏三兄弟案”曾长期被吉林省打黑办、吉林省公安厅作为打黑典型案件进行宣传。2011年吉林省大量赞扬打黑典型的报道中,“孙氏三兄弟案”是被提及最频繁和最典型的一个。
孙宝国和孙宝东兄弟二人长期被吉林省打黑办、吉林省公安厅等认为与1996年发生在辽宁省鞍山市火车站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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