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污染严重 2017年底将淘汰

26.11.2015  16:14

  昨日记者了解到,2017年底前,长春市有望淘汰全部“黄标车”。为啥长春对“黄标车”如此“不留情面”?  昨日记者走访多部门得知,机动车快速增长造成城市污染日趋严重,而“黄标车”与正常车辆比,对空气的污染程度是正常车辆的1-2倍,是造成雾霾的“罪魁祸首”之一。

   黄标车对空气污染程度严重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城市空气里PM2.5的来源中,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比达三成,而与正常车辆比,“黄标车”对空气的污染程度是正常车辆的1-2倍。“所谓‘黄标车’,是指车辆年限达到15年以上,燃烧时产生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碳和氮氧化合物中任意一种都不合格的车辆。”长春市路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春林告诉记者。据介绍,“黄标车”所排放出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都是能够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而烧柴油的“黄标车”,其排烟成分可引发霾天气。

  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末,长春市已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3884台。

   申请黄标车补贴流程看这里

  长春市淘汰“黄标车”态度坚决,同时,也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手段引导车主积极淘汰“黄标车”。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检科科长孙军介绍,“黄标车”申请淘汰的补贴公告于11月24日下发,补贴受理时间从11月23日开始,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黄标车”补贴。

  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的流程是这样的:应先到长春市环保局确认(已取得“环保黄标”的不必再确认),经环保部门免费核发“环保黄标”后,方可办理车辆报废业务,并在车辆报废后持“环保黄标”及车辆报废手续,到长春市商务局申领黄标车淘汰补贴。长春市政务大厅设置黄标车淘汰补贴审批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孙军介绍,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与长春市环保局、长春市商务局联合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具体地点在车辆管理所宽城区分所,具体位置在北凯旋路与汽博路交会处,西行500米。各相关部门都有负责人在现场办理业务。

  各位车主请注意,符合以下条件的“黄标车”不可以享受补贴: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单位和机构)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以及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或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和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火灾、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2017年底  长春市内有望淘汰黄标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春市“黄标车”保有量为111143台。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31693台,到2015年底达到强制报废期的共5128台,有26565台车辆不符合强制报废条件。

  据公安局统计数据,到2015年11月末,已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3884台,剩余7718台未淘汰。“这部分车辆是最难淘汰的一部分,但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孙军说,处理这部分“黄标车”的难点在于这些车辆自身状况良好,检验、环检都合格,只是达不到国家的绿标标准。而且,这部分车辆尚且具备营运资格,正在使用并产生效益,因此车辆所有人申请报废的意愿不强。“我们衷心希望车辆所有人或营运车辆的经营者,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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