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公布2265台已淘汰却未注销“黄标车”

06.06.2015  10:11

  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8点之间,长春市四环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长春市目前总共有“黄标车”111143辆,其中已经有3.6万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交警上门排查清理“黄标车

  5日,记者随绿园大队民警来到了位于辽宁路附近的一家液化气运输企业,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企业内有33台老旧车辆属于“黄标车”。

  “我们公司对‘黄标车’特别重视,绿园区交警大队的民警多次到我们企业进行排查。此前我们刚刚采购了40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车,目前就差合格证了,‘黄标车’我们将全部报废。”企业负责人王帅表示。

  据介绍,除了企业拥有的“黄标车”外,个人所有的“黄标车”,交警部门也要进行排查。对于那些私下交易的车辆,民警将找到其所有人,劝导将不达标车辆进行报废。

  为了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步伐,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城区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同时展开了细致的排查清理工作。

    “黄标车”私下交易存在隐患

  到期的“黄标车”就应该按照规定报废,如果私下交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国家关于老旧车辆交易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这个车辆离报废时间不到一年,将禁止车辆过户。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车主都存在私自交易,不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 长春市车管所车检科科长潘军说。

  私下交易的车辆一旦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责任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就会直接追究这个车辆登记的所有人,如果没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人就会被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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