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任性停车被举报醉驾 交警一查竟是吸毒了
2016年1月8日上午,高速公路延吉交警大队民警接到辖区交通、治安联防小组成员提供线索:“在珲乌高99公里处延吉方向,一台本田商务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内两人在下车时走路轻浮疑似酒驾。”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查看。
到了现场,两名男子告诉交警,说他们从吉林上高速来延吉办事,开到这里车没有汽油了,只有停在这里,交警检查过程中发现二人脚步轻浮,眼神迷离,于是让他们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但经过测试发现二人没有饮酒。
不过细心民警发现乘车人员姚某神色异常紧张,并且多处反常举动,同时能够闻到两人身上逸散出的特殊香气,但又不似香水,仔细观察后,民警发现两人目光时常涣散,不敢与民警直视。民警推测二人有可能吸食了毒品,为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民警凭借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决定以违法停车并且有交换驾驶员嫌疑为由将二人带回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回到分局后,民警立即对驾驶员何某、乘车人员姚某二人进行尿检,检结果为冰毒阳性,原来二人都刚吸过毒!
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通过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录像对该车进行查询发现,该车从吉林段驶上高速时是姚某驾驶车辆,当时是8日凌晨3时许,在珲乌高速公路335公里处,后来换成何某,何某有驾驶证,姚某没有驾驶证!二人均属“毒驾”!
处理该案的交警高速新文化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因为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但停车时必须将车打双闪,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立三角形警示标志,像这种汽油用尽或者出现故障灯情况是可以临时停车的,但二人没有打双闪设立警示标志,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应该被罚款200,扣3分,但他们有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合并处理,取其中处罚较重的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民警对何某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第一次吸毒,录入吸毒人员信息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民警对姚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8日行政拘留。
但何某和姚某没弄明白,这么长的高速公路,他们的行为是怎么被发现的?原来,这是沿线农民举报的。记者从高速公路延吉交警大队了解到,延吉分局在“打盗骗保民安”冬季治安攻势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推进的作法,以指挥作战室、勤务中队、案件中队、公安检查站为基点向辖区单位辐射,充分调动交通、治安联防小组职能,抽丝剥茧寻觅一切可用线索,建立延吉辖区信息情报网,为侦查打击服务,他们和沿线9个村屯都建立起了交通治安联防小组,发动沿线居民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态,这个案子中就是沿线一个村的村主任发现二人停车后,下车走路摇摇晃晃,怀疑他们是酒驾而向延吉高速交警举报的。延吉高速交警这种联动机制构建起发现及时、指挥畅通、快速反应、环节配合的工作新态势,创新机制重在落实不断深化完善“打盗骗保民安”冬季治安攻势。
(杨威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