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在长春东收费站口查处一辆“套牌车”

20.07.2015  17:43

 

7月17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吉大队勤务二中队民警张俊武、余伟群在长春东收费站口执勤时查处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14时41分,勤务二中队民警张俊武、余伟群在长春东交通执法服务站执勤时,执法站内拦截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吉AEXXXX的小型轿车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嫌疑,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先说没带行驶证,后又说行驶证丢了,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的车辆号牌存在问题。民警通过车辆识别代码反查的方式查出了车辆的原始号牌,在事实面前,驾驶员隋某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隋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