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高速上换驾驶员 驾驶证超期罚款一千元

14.10.2015  12:39

  一些驾驶员在高速上停车,多半是因为心存侥幸要,打算做小心作,但是,他们这些小动作,难以逃脱高速上的“天眼”。

  12号上午10点20分,一辆轿车停在珲乌高速长春东收费站的站内广场。难道车上人员是遇到什么紧急的情况?民警将监控探头拉近发现,车上下来两名男子,两人迅速交换了一下位置,由原来坐的副驾驶上的男子开车继续前行。

  这样在高速上做出交换驾驶员的行为,大多都是存在问题,担心被站口的执勤民警发现。本以为能瞒天过海,殊不知他们的小动作,民警已经是尽收眼底。轿车刚行驶到收费站口,等候多时的民警就将这辆车拦了下来,检查得知,之前驾驶的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这位驾驶员说,将要出站口时发现执勤民警,就想和坐在副驾驶的赵某交换蒙混过关,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行为会让民警发现,而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赵某虽然携带了驾驶证,但驾驶证已经过期了三个月。

  根据《交通法》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车辆的,对驾驶员处一千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超过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驾驶证。

  民警对赵某处以了一千元的罚款,对原来驾车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面的这个驾驶员也是心存侥幸,他的举动危险不小,还险些引发事故。1号下午4点半左右,一辆越野车在绕城高速36千米处倒车。

  越野车驾驶员明显线路不熟走错了线路,在高速倒车三四十米远后,到达了一处匝道。刚行驶至匝道口,碰巧遇到两辆从匝道驶出的轿车,两车都紧急刹车,减慢车速对越野车进行躲避,这才避免事故的发生。

  越野车驾驶员似乎发现倒车的危险,但却没有纠正自己的错误,反而在匝道上调转车头开始逆行。这名驾驶员涉及倒车和逆行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合计是4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民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走错线路,应在最近的高速口驶出,再重新进入高速选择正确的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