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乌高速一男子无证驾驶还携带管制刀具 驾驶员被拘留

15.12.2015  21:28

8号晚上,省高速交警支队长吉大队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民警发现包括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多项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8点半左右,高速民警在珲乌高速九台收费站的站口,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一辆本田轿车的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男子神情紧张并且一直犹豫不决。在民警的再三催促下,男子坦白,自己并没有考取驾驶证。

这名驾驶员姓陈,陈某说,自己着急到外地办事,本以为趁着天黑,无证开车上高速的情况不会被发现,没有想到遇到了执勤民警,让民警抓个正着。随后,民警对陈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这一检查,民警又有了新发现,在轿车后座下面,藏了一根三十五厘米长的钢管,民警拧动钢管,结果发现钢管里面是一个刀。

除了这把刀具外,民警还在后座下面发现一把匕首,这两把刀具都属于管制刀具,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交待,自己是一个军事爱好者,在网上购买了这两把刀具,收藏就是为了平时把玩。陈某因违反《道理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政拘留五天,罚款一千元。

处理完陈某后10多分钟,民警在对一辆QQ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很浓的酒味。民警推测驾驶员可能喝过酒,于是将这名驾驶员吕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吕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毫克,属饮酒后驾车。

吕某交代,当天晚上5点多,和车内同行的两个朋友吃饭时,大家一起喝了几瓶啤酒,喝完酒睡了一觉后,感觉自己状态还行,就冒险开车,还没有进入高速就让民警拦了下来。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他将面临两千元罚款,驾驶证记十二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