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高效是养老金并轨的核心目标

30.12.2014  11:16

  尹 亮 

  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养老双轨制”将宣告终结。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已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次报告提出的改革,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落实。 

  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待遇远高于企业职工,一直被舆论诟病。同样的工龄、同样的学历、甚至同样的职称,但彼此之间的退休金却差距明显,其原因主要是“养老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而不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标准更远高于自己缴纳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 

  从根本上说,“养老金并轨”指向的是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公平和平等,目的在于缩小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制度性差距。当劳动者以同样的劳动产生相同的价值和贡献,那么其所得到的报酬应当基本相同。而如若仅仅是因为制度因素导致差别、差距过大,这种制度就应当加以改善。具体到此次改革,如若退休金的差别主要源自养老金制度的不同,是由所谓的“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差别所导致,那么打破当前的区隔,建立相对统一的养老金制度才是正当的选择。 

  从影响来说,“养老金并轨”也有利于产生高效的养老模式和养老体系。随着中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的养老资金负担已经愈来愈重,同时,各种个性化的养老模式也成为民众当下最重要的需求之一。通过“养老金并轨”所要求的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再加之其他社会化养老的补充方式,有利于实现多缴多得,满足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养老资金的重负。 

  “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只是刚刚开了个头,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仍面临着诸多操作层面的难题,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谋划,及早出台相关细则,并及时向社会舆论公布,把这一民众热切关注的大事做好、做到位。 

(责任编辑:陈传发  )